因休学后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,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现就对王欣茹同学作出退学处理的相关事宜,依法依规告知如下:
学生姓名:王欣茹,性别:女,学号:202213103231,班级:2023级酒店管理二班。
经学校核查,该生于2023年9月申请休学,2024年9月复学,2025年5月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3月1日止。休学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、退学相关手续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呼伦贝尔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呼院字(2023)19号)相关规定,经教务处审核,2026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:对王欣茹予以退学处理。
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你有权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,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,学校将正式生效退学处理决定。
如本人对此决定不服,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诉,申诉材料需本人手写签字,写明申诉理由、诉求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提交至学校教务处信息与学籍管理科。若申诉无果或逾期放弃申诉,须在退学处理正式生效后7日内到校办理离校手续,完成宿舍退宿、图书归还、费用结算、档案转接等全部离校流程。逾期未办理离校手续的,学校将按规定清理个人物品、归档学籍档案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及家长,学院将《退学处理告知书》全部内容及学生权利、义务及退学处理后果等以公告方式送达。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公告期30天(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)
特此公告。
旅游地理与历史文化学院
2026年7月2日